北京交通大学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招聘启事常年有效)
时间:2024-05-14 阅读次数: 作者:
北京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双一流”建设高校。
“饮水思源,爱国荣校”。北京交通大学秉承“知行”校训,肩负新的使命,正以更加开拓进取的精神向着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迈进。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2.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扎实学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胜任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具有博士学位,并已取得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卓越百人支持计划
卓越百人第一、二层次面向引进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大师或学术领军人才,学术水平处于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地位,对学科发展具有战略性和创造性构想。一事一议,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及支持条件。
卓越百人第三、四层次面向引进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的拔尖青年人才,具备支撑所在学科进入或保持国内领先和冲击国际一流的学术能力:
基本条件:第三层次一般不超过40周岁,第四层次一般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科类或成果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生活待遇及工作条件:
1.聘期内校发基本年薪:第三层次60万元起,第四层次45万元起,正常享受学院奖励绩效、科研绩效及其他社会服务收入等,并享有薪酬动态增长机制
2.提供校内高端人才周转房租住
3.安家费50-100万元
4.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30-200万元,人文社科10-50万元
5.聘任为博士生导师
6.政策范围内协助解决落户、子女入托入学等
二、青年英才培育计划
本计划面向引进和培育已取得明显学术业绩,在发表论文、科研项目或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表现出良好学术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
基本条件:青英I类一般不超过40周岁,青英Ⅱ类一般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科类或成果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生活待遇及工作条件:
1.培育期内在正常享有本职岗位各项薪酬待遇基础上,额外发放培育津贴。青英I类12万元/年,青英Ⅱ类6万元/年
2.视情况可聘至高聘副教授及以上岗位
3.科研启动费、安家费、租房补贴等根据受聘岗位按“优秀师资补充计划”相应标准兑现
4.政策范围内协助解决落户、子女入托入学等
三、优秀师资补充计划
基本条件:教授岗位一般不超过45周岁,副教授岗位一般不超过38周岁,讲师岗位一般不超过35周岁,师资博士后岗位一般不超过33周岁。人文社科类或成果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启动待遇:
岗位 | 科研启动经费 | 一次性安家费 | 租房补贴 |
教授 | 理工类50万元 人文社科类15万元 | 20万元 | 4500元/月,发放5年 |
副教授 | 理工类30万元 人文社科类10万元 | 15万元 | 4000元/月,发放5年 |
讲师 | 理工类20万元 人文社科类8万元 | 10万元 | 3500元/月,发放5年 |
招聘学科
自动化与智能学院 | 交通运输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 |
经济管理学院 |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 |
交通运输学院 | 交通运输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 |
电气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统计学、数学 |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力学、光学工程、物理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语言与传播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传播学 |
软件学院 | 软件工程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设计学 |
法学院 | 法学 |
环境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系统科学学院 | 系统科学 |
先进轨道交通自主运行全国重点实验室 | 交通运输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数学、统计学、系统工程和系统科学等 |
智慧高铁系统前沿科学中心 |
*注:经济管理学院实行“预聘-长聘”制度
应聘方式及注意事项
1.招聘启事常年有效。
2.全年招聘分为3月、6月、9月、12月四批次进行,应聘者可将个人详细简历、学术代表作全文等材料发至各学院接收简历邮箱并抄送至学校招聘邮箱(rczp@bjtu.edu.cn),请注明应聘学科。
上半年招聘接受最晚在当年12月31日前能入职的应聘简历,下半年招聘接收最晚在次年7月31日前能入职的应聘简历。
3.学院初选通过后,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后续程序,请确保简历上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有效。
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方式:
北京交通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86-10-51683432
邮箱:rczp@bjtu.edu.cn
联系人:于老师 胡老师
2.各单位联系方式:
序号 | 学院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1 | 自动化与智能学院 | 李老师 +86-10-51687339 ytli@bjtu.edu.cn |
2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董老师 +86-10-51683682 lmdong@bjtu.edu.cn |
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陈老师 +86-10-51688526 lchen@bjtu.edu.cn |
4 | 经济管理学院 | 张老师 +86-10-51684069 jgxyrs@bjtu.edu.cn |
5 | 交通运输学院 | 薛老师 +86-10-51688484 ysrs@bjtu.edu.cn |
6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李老师 +86-10-51683764 jdtj@bjtu.edu.cn |
7 |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 陈老师 +86-10-51684103 jdxyzp@bjtu.edu.cn |
8 | 电气工程学院 | 王老师 +86-10-51683775 dqyrs@bjtu.edu.cn |
9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尚老师 +86-10-51688433 smsrszp@bjtu.edu.cn |
10 |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宋老师 +86-10-51681299 wlgczp@bjtu.edu.cn |
1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曲老师 +86-10-51688671 yyguo@bjtu.edu.cn |
12 | 语言与传播学院 | 王老师 +86-10-51688711 yyxybgs@bjtu.edu.cn |
13 | 软件学院 | 李老师 +86-10-51683818 rjxy@bjtu.edu.cn |
14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董老师 +86-10-51682960 jfdong@bjtu.edu.cn |
15 | 法学院 | 于老师 +86-10-51685202 yujin@bjtu.edu.cn |
16 | 环境学院 | 刘老师 +86-10-51681263 hjxyzp@bjtu.edu.cn |
17 | 系统科学学院 | 周老师 +86-18811190642 xtyb@bjtu.edu.cn |
18 | 先进轨道交通自主运行全国重点实验室 | 杨老师 +86-10-51684773 yangxj@bjtu.edu.cn |
19 | 智慧高铁系统前沿科学中心 | 任老师 +86-10-51681062 jbren@bjt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