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NEWS

首页> 通知公告> 人才培养

自动化与智能学院2024年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本科生院《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 2024年)的要求,自动化与智能学院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转专业报名资格

1. 具备转专业资格。

2. 对自动化与智能学院本科专业学科有浓厚的兴趣。

3. 所学以百分制记载成绩的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4. 申请面试学生需修读过微积分(B)I、微积分(B)ⅡI、几何与代数(B)、大学物理A(I)课程,并且以上课程全部通过。

5. 其他限制转专业的情况详见《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2024年)第九条。

转专业成功被接收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二、录取细则和考核办法

1. 学生按照本科生院要求,通过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报名填报志愿。

2. 学院各专业第二次转专业拟接收人数参照《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2024年)中第六条规定确定。

3. 学院将根据申请学生第一学年加权平均成绩、数理基础课成绩、当前专业、以及学院各专业接收人数等综合确定进入面试的学生名单,由学院在官网公示。

4. 学院以邮件方式通知面试,学生收到邮件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邮件,告知是否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5. 学院组织线下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6. 面试按照专业进行,每位学生面试时间5分钟,学生自我介绍不超过1分钟。面试将综合考核学生的数学能力、逻辑思维、学科基础和培养潜力等多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录取。

7. 学院综合学生的学习成绩以及面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本科生院,由本科生院统一公示。

三、重要提示

1.由转入专业根据学生所在原专业所修课程情况确定该生是否需要降至下一个年级(专业志愿保留,不再参与下一年级专业分流)。

2.转专业进入自动化与智能学院的学生,学院统一组织一次对已修课程的培养方案课程替代工作,学生在学院指导下自主决定是否替代课程,后续不再接受对原学院修读课程的替代申请。

3.针对未修读及不能申请替代的课程,转专业学生需要自主制订补修计划,自行选课随当年开课年级的本科生同步修读,上课时间、课程授课内容、讲授方式、分数构成及评分标准等无特殊安排。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51683452 范老师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自动化与智能学院负责解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