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与智能学院 2024级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25-11-13 阅读次数: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1.符合学校《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规定的转专业资格。
2.对自动化与智能学院相关学科方向有明确兴趣。
3.《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中第九条所列限制情形适用。
4. 已转入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二、录取细则和考核办法
1.学生按本科生院通知,通过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及志愿填报。
2.拟接收人数按照学校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3.学院以邮件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的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学院组织线下面试,未按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面试安排:
l 面试按申报专业组织
l 单人时间约 5 分钟,其中自我介绍 ≤1 分钟
l 面试考核内容:数学能力、逻辑思维、学科基础、学习潜力等,满分 100 分
l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学院根据面试成绩及学习成绩综合评定录取结果,形成拟录取名单并报本科生院公示。
三、重要说明
1. 转专业后是否需要调整至下一年级,由转入专业根据学生课程修读与补修情况综合确定。若需调整年级,学生已确认的转入专业志愿保持有效,直接进入该专业培养;在下一年级的大类专业分流环节,不再参与分流程序。
2.转专业学生入学院后,将组织一次性课程替代认定,学生在学院指导下自主选择替代方案;之后不再受理新增替代申请。
3. 对于尚未修读或经认定不能申请课程替代的课程,转入学生须在学院指导下自主制定补修计划,并按计划在学校正式开课前通过教务系统选课,随对应年级的授课班级同堂上课、接受相同教学安排。补修课程的授课内容、教学方式、考核组成与评分标准与当年该课程的在籍学生保持一致,学院不另作特殊安排。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51683585(范老师)
咨询地点:9教南300A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自动化与智能学院负责解释。
自动化与智能学院
2025年11月13日
